王可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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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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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法律方面工作十七年,先后在法院(担任书记员)、律所辗转工作多年,系上海市律协十一届刑诉专业委委员。所在律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及所里张玉霞律师多次荣获全国司法部和上海司法局“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动迁拆迁、劳动争议、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房产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票据法等民商事诉讼和公司企业非诉法律服务等。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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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遗产继承纠纷,原告起诉分割房产、企业年金、养老金、公积金等遗产合计八百万余万元。被告委托我们后经积极争取,最终判决折价补偿原告二百万。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5刑初3477号诈骗罪:诈骗金额21万余元,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因案件审理期间生孩子,判决后裁定监外执行)

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刑初1369号污染环境罪(叶某的辩护律师,适用了缓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叶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含铬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重危害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应予惩处。判决:被告人叶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1刑初836号(刑事代理,庭审中受害人得到了赔偿)被告人金某某因琐事将王某某打伤,一直拒绝道歉。在庭审中,被告人表示认罪,还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向被害人表示道歉,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同时,为表示赔偿的悔罪态度已向法院缴存代管款55000元。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弥补。

5、被告人范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6、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8)鲁1302刑初1735号贩卖毒品罪,贩卖甲基丙胺,判决有期徒刑九个月;

7、贩卖毒品罪(冰毒)(现场查获900克),系毒品累犯,判决死缓;

8、股权纠纷。黄某、陆某在单位工作时获得单位股权激励若干份,后离职,但一直未行权。单位上市后违规处理了这些股权,委托律师代理后成功实现股权兑现(调解结案)

9、一起类似债务加入的债权债务纠纷成功规避诉讼时效而胜诉

xx诉胡xx其他合同纠纷案(民间借贷转化的新债务),我们代理被告。本案是2013年3月26日胡某某让其外甥秦某通过房产抵押的方式向原告借款22万元.后每年委托案外人刘某向秦某收取部分借款利息。2019年胡某某向原告王某书写了书面还款承诺书,承诺其本人对其外甥向原告借款22万元以及其他债权10万元由其偿还。2022年原告起诉秦某还钱,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原告委托我们要求起诉被告胡xx。大部分律师一看事实经过和证据材料就会主张胡某某在本案中属于债的加入。而我仔细分析本案事实和法律关系后,认为坚决不能主张被告是债的加入。如若那样本案极可能全盘皆输。因之前原债权债务的诉讼就是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本案如主张胡某某属于债务加入,被告对原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仍适用于本案。况且,原债权是22万元,本案是32万元。整个过程只是看起来与债的加入类似,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债的加入。

我认为,胡某某自愿向原告做出对原22万元和其他10万元债务还款承诺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其对秦某向原告的借款实际受益而做出书面承诺形成的新的欠款关系(其他合同之债),但不是纯粹的民间借贷。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后被告胡xx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开庭前胡xx与我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我方当事人在部分让步的情况下胡xx偿还大部分钱款后双方纠纷全部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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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任职机构 任职职务
2011.06.01-2015.12.01 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
2006.10.01-2010.07.01 河东区人民法院
从事法律方面工作十七年,先后在法院(担任书记员)、律所辗转工作多年,系上海市律协十一届刑诉专业委委员。所在律所上海申浩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徐汇区
  • 执业单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继承、拆迁安置、工程建筑、婚姻家庭、房产纠纷